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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启封条,加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0:1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违章被查封,居然擅自撕开法院封条进行营业。近日,市区新城好邻居面馆因自己过激行为而付出代价,被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罚款500元。

  去年7月,该店因无排污许可证及环评审批手续,被市执法局黎明中队查处。同年9月,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责令当事人整改,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店在规定期限内到银行交纳了罚款,但对厨房环保设施未做整改,也未补办相关手续,此后又
多次因油烟被附近群众投诉。

  今年6月1日,鹿城区法院因市行政执法局的申请,依法对该店进行强制查封。不料,次日执法队员就在巡查中发现,该面馆擅自开启封条继续营业。在取得相关证据后,6月15日,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好邻居面馆作出罚款500元,并重新强制封闭。

  执法队员表示,被查封的店户,应按规定落实好整改措施,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职能部门核实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开启封条,尚可营业,否则属违法行为。詹冬蕾黄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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