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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莲都法院多方努力促调解 化解尖锐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0: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6月23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黄玉香)日前,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通过调解,一场尖锐的纠纷得以平息,为打官司冷冻了三个月之久的尸体也得以火化,受害人家属获赔43.8万元,

  去年9月3日上午8时许,管黎明到许某家讨债,后两人因债务问题在室内发生扭打,管黎明用椅子敲了许某右腿一下及打了其下巴一掌,后许某感觉身体不适报案,经送医院检
查系脑血管破裂,于同年9月5日挽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许某系在高血压病的基础上,暴力损伤诱发脑组织的血管破裂死亡。

  同年12月27日,莲都检察院以管黎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莲都法院提起公诉。许某的家属向莲都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管黎明赔偿死亡赔偿金290920元、丧葬费11550.5元、尸体冷冻费16380元、女儿抚养费63816元、父亲抚养费42544元、母亲抚养费79770元、交通费1200元、护理费256.68元地、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误工费128.34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共计511595.52元。

  莲都法院受理后,因为该案牵涉到受害人的尸体仍在冷冻中,每天需要130元的尸体冷冻费,且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有涉案上访的苗头。莲都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审委会专题讨论该案。并主动同公安、殡仪馆等部门单位协调,获得相关部门的帮助。

  合议庭法官加强对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部分的调解,耐心说服受害人家属,并劝解管黎明,让管黎明明白虽然自己是过失行为,但毕竟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创伤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如果能在经济上给受害人家属予以适当的赔偿,也是一种很好的悔罪表现和补救措施。

  经过法院的多方协调及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该案民事部分达成调解:由被告人管黎明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43.8万元。日前,被告人管黎明已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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