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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位没买车也要交费?物价部门表示:这不合理,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0:3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田戈报道虽然买了车位,但一段时间内不会去停车,可开发商照样要求交管理费,这让市民方女士特别不理解。昨天方女士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方女士说,她在锡城南片的一个住宅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担心以后会没有车位或车位的位置不好,就再花几万元买了地下车库的一个车位。方女士说,当初签物业合同的时候,物业公司就明确,虽然业主花钱买下车位了,但每月还是要交50元的停车管理费。
方女士觉得很多小区买了车位以后,业主都不要再交什么管理费了,这家物业公司的口碑不错,交管理费可能是为了管理得更好吧,于是也就认可了这一做法。可近日买好车位的方女士却被物业公司要求签订协议,其中的一个内容就是,只要通知业主车库开始使用了,业主就得交停车管理费。方女士说,她现在还没有买车,车位当然不会去使用,不使用怎么要交管理费呢?她觉得这太不合理了。

  记者就此事询问市物价局,价格服务处王先生介绍,市物价局在2004年曾发文,明确地下车库的每个车位可以收取不超过50元/月的停车管理费,这个停车管理费主要是用于支付车库的水、电、卫生保洁、看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如果车位不使用、不停放车辆,也就不存在管理的问题,当然也不需要交停车管理费。王先生表示,如果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坚持要业主交费,市民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对此事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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