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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特困人员低保标准下月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0:5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毛秋雁 通讯员封毅)从今年7月1日起,柳州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昨日,记者从柳州市低保中心获悉,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一些特殊人员或家庭的救济标准也将水涨船高。

  柳州市低保中心主任潘文兴介绍,根据《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城市孤老、孤儿在现行保障金标准的基础人每人每月提高20元低保金;民政优抚对
象(军属、烈属、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每月提高20元低保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提高20%的低保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低保对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差额补助基础上提高10%低保金;患大病或重病、子女上学、重残疾人、单身母亲、三胞胎以上的多胞胎家庭等特殊困难居民家庭,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差额补助的基础上,给予差额补助10%—20%的照顾。

  根据统计,柳州市民政优抚对象292人,城市孤老和孤儿1981人。

  编辑:王香菊作者:毛秋雁 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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