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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遇到新情况 两个“业委会”公堂争名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3:50 青岛新闻网

  两个“业委会”公堂争名分

  水清沟三小区业主委员会到期后准备换届选举部分业主自发成立起了另一个业委会

  小区业主委员会到期后要换届选举,就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新业主委员会筹备小
组,并将选出的成员名单上报区级物业办申请登记备案时,小区内突然由部分业主自发成立了另一个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小区居民的“正选”代表,应该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为此双方矛盾不断,甚至上了法庭。昨天,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由于两个业主委员会在选举时程序上都存在问题,因此四方区物业办没有为任何一方登记备案,而一个由物业办和街道办事处指导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已经通过了最后一天的公示,委员选举大会也将在明天举行。

  换届选举遇到新情况

  水清沟三小区有居民1700多户,1998年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在1999年7月到四方区物业办登记,2001年1月1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在物业办再次备案。去年老业主委员会到期后,从7月开始了换届筹备工作,并成立由老业主委员会委员许先生担任组长、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及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共11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小组。“换届筹备小组”成立的第一天,受到了小区内部分居民的反对。“换届筹备小组”将最后选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到四方区物业办登记备案时,部分业主由黄先生和栾先生牵头,自发成立了“自选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申请备案被拒绝

  “自选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后,与“换届筹备小组”针锋相对,并在去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了罢免1998年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决议。10月15日,“自选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了《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选出了业主委员会。为了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在小区内正常行使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作为“主任”的黄先生,将材料送到了四方区物业办申请登记备案,被物业办以程序不合法等理由拒绝,物业办作出了《关于水清沟三小区部分业主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告知函》。

  行政复议有结果

  四方区物业办的答复让黄先生等人不满意,他们又向四方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区物业办的《告知函》,重新审核并撤销物业办在1999年7月对“水清沟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同时重新审核他们报批的材料,给予登记备案和指导。四方区政府研究认为,“自选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在选举中,业主代表没有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和签名,无法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最终,四方区政府作出了维持四方区物业办《告知函》的决定。

  矛盾激化上法庭

  “换届选举筹备小组”继续以“正规军”的身份行使着他们的职权,而“自选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也自认为得到了居民的支持,因此双方各不相让,矛盾日益激化,在发生了言语冲突、业主委员会铜牌被砸坏等事情后,许先生以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身份,以黄先生和栾先生非法组织业主阻碍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为由,将黄、栾二人告上了法庭,要求黄栾二人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元。记者了解到,这场官司将于7月25日在四方区法院公开审理。本版撰稿记者于顺

  双方观点

  ●许先生:对方扰乱正常秩序

  昨天,许先生说,原先的业主委员会到期后,他们顺理成章地开始了新一届业主委员的换届选举,合情合理。而黄先生和栾先生组织部分业主又打算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工作,显然是在胡闹。

  ●栾先生:对他们的工作不满

  栾先生说,其实他们对1998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有许多不满,因为业主委员会中大部分人并非本小区的业主,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真正为业主的利益做出什么工作,所以大家早已打算罢免的事情。

  最新进展

  新业委会

  近期成立

  就在两个业主委员会争执时,另一个由四方区物业办和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指导成立的新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选出了11名业主代表。昨天,四方区物业办主任陈宇乐向记者说,无论是“换届选举筹备小组”还是“自选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都在选举的程序上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不能如实反映所有业主对选举的意见和态度,因此物业办对两个“筹备小组”递交的申请登记备案材料都没有接受,而是与街道办事处共同成立了筹备小组,重新选举。

  昨天,水清沟街道办事处王春生书记肯定了“第三个”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说法。王书记说,通过在全小区业主的海选中,确定了56人参加的筹备小组,并无记名投票选出11名筹备小组成员,昨天公示结束,明天召开选举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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