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装修"修出"一地垃圾 冒牌经理让业主头疼不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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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8:35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陶海华)请了一家装修公司的“经理”搞装修,一个月下来,新家没装修好,却几乎成了“垃圾场”。经查,该“经理”竟盗用他人公司名义签合同,出现的纠纷,连工商部门也难以调解。 6月19日上午,记者走进南宁市明秀路一小区宋女士的房子看到,她的家几乎当成了垃圾场,各种装饰废料撒了一地。
今年3月,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宋女士认识了一个方姓男子,对方自称是南宁市某装饰工程公司的家装部经理。不久,双方签订了价值1万多元的装修合同。本以为只要再等一个多月,就能看到崭新的家,没想到每次来到装修现场,所看到的和想象中的相去甚远。 宋女士希望与这个“方经理”谈谈工程质量问题,并将款项结清,但对方竟然说没时间,还说“随便怎么处理吧”。 随后,宋女士却再也无法用自己的手机打通这个“方经理”的电话。几天前,宋女士按照姓方男子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这家位于龙胜街上的装饰公司,谁知该公司却否认有这样一个姓方的雇员,而且合同上的章也不是他们公司的。 为此,宋女士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找到工商部门论理。华西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两个公章不符合,工商部门对这样的纠纷也很难取证,很难调解处理。 当日,记者按名片上的电话拨过去,没想到拨通了。这个姓方的男子向记者“爽快”地承认,自己根本不是该装修公司的员工。 记者问:“你不是这个公司的员工,怎么冒用公司的名义签合同呢?”“那是我的事了!现在外面很多都是这样的。”方姓男子回答。“这样做是违法的,你不知道吗?”“我已经这样做了,下次不再做就可以了。” 23日,宋女士称,她已经与这个“经理”重新取得联系,对方答应帮她把装修工程搞完后,双方再验收结算。 编辑:王香菊作者:陶海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