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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狗吓行人 行人受伤 饲养主人吃了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9:0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养狗本是为了看家护院,但一旦管理失当,就会惹出麻烦———青海省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饲养的两条护犬惊吓行人,造成行人受伤,从而引发的官司便是一例。

  2005年7月27日20时许,本市市民杜×从韵家口镇朱家庄岳母家出来准备回家。由于这几天下雨,路面不太好走,杜×便走五三五铁路专线,向韵家口方向坐车回家。当杜×沿
铁路走到青海省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区时,公司厂区两条护犬朝杜×狂吠,后被公司厂区值班人员叫回。杜×便加快步伐,但两条护犬又向杜×边追边吠,杜×惊慌,为避免受到嘶咬,他看到铁路右侧有矮围墙便跳下,不料,墙内落差约5米多深,杜×当即足部受伤并大声呼救,公司厂区值班人员张某听见后,赶到杜×处,将杜×背离公司厂区。后杜×的亲属赶到,将杜×送往西宁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杜×的右足三踝粉碎性骨折,住院12天,花去医疗费5000多元。事后,杜×向城东区公安分局韵家口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调查后,告知杜×诉至法院进行民事赔偿。

  城东法院受理本案后认为:杜×应当知道禁止行人在铁路线上行走,但杜×违反《铁路法》有关规定造成受伤,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上述公司未能管理好护犬,导致杜×受伤有一定因果关系,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即承担20%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有关规定,城东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上述公司赔偿杜×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553?郾60元。至次,这起护犬惊吓行人并造成行人受伤的案件告一段落。(作者:大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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