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人担责赔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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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9:1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6月23日讯(记者殷宝龙通讯员李心阳)李某为小伙子刘某成功地介绍了对象,刘父请李某商量订婚事宜后摆下了酒席,酒后李某驾驶摩托车回家时自己摔伤,不治而亡。在李某的家属起诉刘某及刘父后,历城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令刘某及刘父各赔偿1万元。 经李某介绍,刘某和女朋友相处甚好。去年10月,李某应刘父之邀到其家中商量刘某订婚事宜。随后,刘某和刘父留李某在家中吃饭,晚7时许,饮酒后的李某驾驶摩托车回家
交警部门认定,李某系无证酒后驾驶挪用车牌的车辆,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李某的家属认为,刘某及刘父劝李某饮酒导致李某精神恍惚,又在不能保证其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让其独自一人骑车回家,是造成李某死亡的主要原因,于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而刘某和刘父辩称,李某的死亡完全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并咬定李某是在离开他们家之后饮酒并死亡的,他们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死亡与其无证酒后驾驶有直接关系,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刘某及刘父虽然否认李某在其家中饮酒,但是不能证明李某是在其他地方饮酒,因此法院不予采信。两被告在李某饮酒后未履行劝阻义务,对李某的死亡应负一定责任。法院最后判决刘某及刘父各赔偿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