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隐匿法院查封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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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9: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陆一波 杨克元)黄仕灵、黄福玲和卓岳伍将法院查封的价值480余万元的电视机线路板及塑料粒子等物品转移、隐匿,昨天被闵行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和1年8个月。 由于江门市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拖欠东杰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货款,2002年4月,市一中院将东菱公司价值4000余万元的500吨塑料粒子、88157套电视机线路板、5221台电
2003年8月至10月间,黄仕灵指使黄福玲、卓伍岳分批将法院查封的价值480余万元的电视机线路板2万余套及塑料粒子等部分物品转移,或用于继续生产,或运至其他地方予以藏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