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工厂员工上访当天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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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24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周文峰) 花都区新华镇某公司37名员工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为由到市区上访,当天公司就贴出公告,将他们全部开除辞退。这些员工昨日再次聚到一起,商讨维护权益办法。 昨日上午,记者在花都区新华镇三东村见到了这些被开除辞退的工人,他们以前都是三东工业区大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我们是因为维权而被开除辞退的。”
工人们说,公司违反劳动法规,主要有超长时间加班(很多工人每月加班近100小时),没有按《劳动法》支付足额加班工资。工人们从5月起与厂方谈判,要求补发工资。 据了解,6月7日,这37名工人在停工时与公司老总发生肢体冲突。当天有花都区劳动局及派出所民警到场协调。6月20日,他们到省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返回花都路上,有工友打来电话说公司贴出公告,将他们予以开除(2人)和辞退(35人)。 记者昨日在该公司食堂墙上见到了这些公告。辞退原因为:6月7日参与集体脱岗,煽动其他员工停工,6月19日再次脱离岗位,严重干扰厂方生产秩序。公告日期均为6月19日。 该公司管理部一副经理解释说,开除及辞退这37名员工,主要是因为他们多次违反厂规,厂方在19日就做出了相关决定,20日贴出公告,跟员工上访没有直接关系。 对于员工们反映的没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该副经理承认由于对劳动法规认识有误,确有部分员工加班费未足额发放,厂方已经决定补发差额。厂方还决定调整加班时间,每月加班不超过劳动部门规定的36小时。 6月21日,经过花都区劳动局、三东村委会调解,厂方及员工代表进行了谈判,但当天没有明确结果。据厂方有关人士介绍,被辞退的35名员工将得到一些补偿,但具体方案还在劳动部门报批。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