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吐车上被索500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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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5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6月23日讯“我喝多了酒不小心吐到出租车上,司机竟向我要500元钱才让我下车!”今天上午,滨州来青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当时和张先生一起乘车的魏先生告诉记者,6月21日晚10时许,他跟张先生在杭州路附近吃完饭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寻找旅馆,当他们走到辽宁路时,醉酒的张先生吐在了车上。当时司机就把车停在路边要求魏先生赔偿。双方因此争吵了起来,最后出租车拉着两人来
记者从运管部门了解到,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并没有规定乘客弄脏出租车时一定要支付费用。该出租车所在公司的孙经理告诉记者,乘客呕吐在车上,应该赔偿司机相应的损失,具体数额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