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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吐车上被索500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5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23日讯“我喝多了酒不小心吐到出租车上,司机竟向我要500元钱才让我下车!”今天上午,滨州来青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当时和张先生一起乘车的魏先生告诉记者,6月21日晚10时许,他跟张先生在杭州路附近吃完饭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寻找旅馆,当他们走到辽宁路时,醉酒的张先生吐在了车上。当时司机就把车停在路边要求魏先生赔偿。双方因此争吵了起来,最后出租车拉着两人来
到泰山路派出所,当魏先生从派出所里出来后,发现出租车拉着张先生不见了。而该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他拉着张先生来到了人民路与温州路交会处,直到6月22日早上6时许,等到张先生清醒后他们两人才开始谈赔偿数额,张师傅称500元钱的赔偿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记者从运管部门了解到,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并没有规定乘客弄脏出租车时一定要支付费用。该出租车所在公司的孙经理告诉记者,乘客呕吐在车上,应该赔偿司机相应的损失,具体数额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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