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霸王餐”还敲诈 涉黑团伙成员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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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3:17 法制晚报 | |||||||||
吃“霸王餐”还敲诈 涉黑团伙成员获刑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吃“霸王餐”还强行索要财物——韩某等8人组成的涉黑团伙长期在大兴区天堂河市场一带为非作歹。记者今日上午获悉,市一中院对这个犯罪团伙成员作出终审判决,韩某、刘某等8人分别被判处5年零18天至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2005年4月至6月间,韩某等人先后多次到大兴区某涮肉馆吃饭,但从未付过钱。2005年4月,韩某等7人来到涮肉馆内吃饭时,由关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白瓷碎片将舌头划破,该团伙以此为由对厨师拳打脚踢,并向店主索要4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