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老板骗租30万元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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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0:54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钟亿军 通讯员 万云) 北京一影视公司老板,因资金周转不灵,便利用假身份证和假介绍信,以千元押金“租”走2台价值共30余万元数字录放机,后转手上海托人贩卖。22日,海淀警方抓获了这2名以租赁为由,骗取广告公司设备的嫌疑人。 警方介绍,5月16日,一家广告公司员工报案称,6天前,自称是某单位一名叫“安力”的男青年到公司租了2台价值共30余万元的数字录放机,当5天租期过后,对方就联系不
接到报案后,警方发现这名叫“安力”男子留在广告公司的身份证和介绍信均为伪造,后民警利用监控录像确定嫌疑人,并向群众征集线索。6月22日上午9时30分,民警在苏州街某写字楼将嫌疑人胡某等2人控制。 警方称,经讯问,胡某承认,他于去年6月到北京开了一家影视公司,主要从事录像带翻录工作,当客户需要将数字带转为模拟带时,他便向广告公司租赁数字录放机。 胡某说,今年4月以来,因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于是他有了骗租设备的念头。今年5月16日,胡某与一名员工带着假身份证和假介绍信来到一广告公司,花1000元租了2台数字录放机。随后,胡某把机器运到上海,托朋友转卖。 昨天,胡某等2名人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