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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装进避孕套吞入体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1:4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姚斌 记者 郭红文)6月24日记者获悉,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贩卖、运输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0月,闫建文、宋宝革预谋贩卖毒品事宜。由闫建文向云南籍毒贩“小明”(姓名、住址不详,在逃),联系购买毒品,宋宝革负责接送岳战海往返西安咸阳国际机场。2005年12月9日,闫建文接到“小明”毒品已备好的电话后,即通知宋宝革
安排接毒品。宋遂后电话告知岳战海订机票。次日,宋宝革按照闫建文的安排,交给岳战海路费2000元,并在送岳战海去机场途中交给岳战海毒资2.9万元。

  当晚,岳战海到达昆明市后,与“小明”电话联系,“小明”指使其弟把岳战海接到昆明市双桥村其租房内,将两袋用避孕套包好的毒品交给岳战海,岳付给对方毒资2.9万元。岳战海在登机前将两包毒品吞入体内并给闫建文发短信准备登机,后岳战海乘MU5725次航班从昆明返回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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