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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慎玩避税花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4:1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24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朱艳丽)不足5年的商品房买卖要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出台后,近日为避税办理赠与公证、委托公证的市民骤增。市公证处管理处提醒市民,“假公证真卖房”蕴藏着很大的风险,这种方式避税万万不可取!

  “赠与避税”弄不好房子白送

  目前,为了逃避高达5.5%的二手房营业税,很多市民私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后,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拿着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节省一大半钱。在不少公证处,办理此类公证的市民“黑压压的一片,都挤破了头”。

  公证人员提醒:这种情况看似可以省钱,其实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情况买房人在办好房产证之前不会交齐全部房款,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如果发生纠纷,会出现公证赠与合同、买卖合同两份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如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公证合同更有效力。这样一来,房子成了白白赠送,买房者可以把已付的房款追回。

  “委托避税”小心恶意房主

  两市民私下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为了避税双方说好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委托”,既委托5年后由买主代替出售房产,为万无一失房产证由买房者拿着。没想到,不久房主挂失了房产证,并拿着新的房产证把房子倒卖了两次。最后,房主携骗来的50万房款潜逃,3个购房者为了同一套房产对簿公堂。

  公证人员提醒:办理房屋委托公证,其实具有更大的风险,因为过户要等几年以后,一些恶意的房主可以从容地挂失再变卖房产。

  中介炒房,借着避税挣差价

  一市民以4.8万的价格把房子卖了出去,在对方(实际是房产中介)的怂恿下,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委托公证,把房产委托给了买主。不料,一个月之后,老太太发现买主又以5.9万的价格把房子转手出卖了。看着自己白白损失了1万多块钱,老太太非常后悔,但又无可奈何。

  公证人员提醒:一些房产中介公司最擅长用此法,通过办理房产委托公证获得房产之后,再以高价把房子转手出售,什么税都不用交而白得差价,卖房的市民要小心,别图省点税钱便宜了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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