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座位酿血案 伤人食客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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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都法 文午 记者 李凌鹏)吃火锅时争座位,两食客大打出手,结果引发血案,一食客当场中刀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方两人也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和死缓。
2002年10月27日晚,马先生请了一些朋友去吃火锅以庆贺自己的生日。在都江堰某火锅店内找座位时,马先生一方和王先生等人发生摩擦。王寡不敌众,退到马路对面的人行道时被马的亲友打倒在地。随后,马的亲友罗章波拔出随身携带的猎刀向王左胸刺去。王身中3刀倒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法院认为,王先生身中3刀,其中1刀可以确定是罗章波所为,但另2刀不能确定究竟是谁刺的。依照共同犯罪理论,应该由王周围的打人者共同承担责任。近日,法院一审判决,罗章波和邓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罗章波死缓,邓程有期徒刑1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