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殴打凌辱女青年6小时 逼其招认与人有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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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6:0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商洛讯(记者薛振宇 强军)6月19日,山阳县22岁的女青年谢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称该县财政局女干部余某怀疑她和其丈夫———山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武某有不正当关系,将她骗至其丈夫的办公室,殴打凌辱6个多小时,使其受伤入院。目前山阳警方已立案调查。 女青年:经理妻子逼我承认和经理有染
6月23日上午,记者在山阳县医院住院部见到受伤女子谢某。她脸上、胳膊上还有明显的伤痕,正在挂吊瓶。 谢某讲,6月17日下午,山阳县财政局女干部余某给她的堂妹打电话,说有事要和谢某商量。谢某和堂妹一起来到余某亲戚开办的花店见面,寒暄了约30分钟,余某的弟弟也来了。余某说有事和谢某相商,邀谢某去其丈夫武某的办公室。因为谢某的叔父最近曾委托余某的丈夫帮谢某找工作,谢某以为余某要和她商量的就是这件事,便跟着余某及其弟一同进入了山阳县自来水经理办公室,当时大约是晚6时40分左右。聊了10分钟左右,余某话题一转,突然问谢某和其丈夫是不是有过亲密的关系。谢某不肯承认,便遭到了余某和其弟弟殴打,余某还逼迫谢某写关于谢某和余某丈夫有亲密关系的“事实真相”和保证书。谢某不从,又遭打。 其间,余某将谢某的房门钥匙拿走,让其弟在办公室看着谢某,她本人则来到谢某的住处,将谢某的9700元的存折、身份证、户口本全部拿来,逼问谢某存折上的钱是不是她丈夫给的。谢某否认,再次遭到威胁殴打。时间延续到次日凌晨1时许,谢某说她“实在忍受不住折磨了,只得按余某的要求写下了与武某发生过性关系的‘事实’,并‘保证’以后再不来往”。此后,谢某才被放了出来。而其存折、身份证、户口本至今还没有回到她本人手中。 18日下午,谢某被送进山阳县医院。据其主治大夫介绍,谢某刚来时,头皮血肿,眼周挫伤,皮下软组织损伤,浑身多处青紫。 水司经理:妻子已被刑拘,此事与我无关 面对记者,谢某否认了自己和余某的丈夫有不正当关系。记者试图找到余某了解情况,但其手机关机,其亲戚说联系不到她。而余某所在单位山阳县财政局的同事也说余某已好几天没来上班。 23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山阳县自来水公司,得知该公司经理武某也没有上班,一位工作人员说武某还是山阳县水保局副局长,可能在水保局。记者又来到水保局,该局正在开局务会,本应参加会议的副局长武某却缺席。而记者打电话给他表明采访意图时,他说自己正下乡。对于谢某的遭遇,他认为自己不是当事人,此事和他无关,也不知道她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他现在也联系不到妻子。 对于妻子的行为,武某说:“那是她做的事情,她负责。发生这个事情时我不在家。”记者问他是否和谢某有亲密关系,他表示不能回答记者这个问题,应以警方的调查结论为准。 同样,受伤住院的谢某及其家人也希望司法机关尽快给她一个公正的回答,也希望纪检部门能够重视这件事。6月2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山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该所一位负责人称:警方已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从武某处获悉,其妻余某已经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