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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街头挂起控诉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0:0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刘建)一辆出租车将一条可卡狗撞死后逃逸。今天,记者在即墨路上看到,唐大爷在爱犬被撞地点挂起了控诉书,控诉逃逸司机的“恶行”。

  今天,记者在即墨路31号甲门口看到,路边栏杆上挂了个告示,上面写着“控诉”,内容是爱犬被一辆出租车当场撞死,司机却肇事逃逸了,控诉书言词激烈,充满了气愤和悲痛之情。

  写控诉书的唐大爷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因为他家出门就是马路,自己平时不敢把养的可卡狗放出来,但当时爱犬忽然钻出屋门,跑到了马路上,一辆红色出租车呼啸而过,将爱犬当场撞死后逃逸。唐大爷认为出租车不应该速度如此快,也不避让撞了就跑,太不道德。当时周围有很多人都在喊,提醒司机停车,但司机却加速离开了。

  唐大爷及在场的邻居记下了车号并报警,目前市北交警大队已经认定这是起交通事故。据唐大爷介绍,出租车司机一直没有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市北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宠物已经在公安机关办证登记,车辆撞死宠物可以认定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所起的作用就是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解决,而唐大爷在索赔时应该有确切证据,证明被撞死的宠物狗的价值。

  山东融信律师事务所刘宇律师认为,该案中狗没有拴链子,狗的主人有一定责任,司机速度过快没有及时避让也有责任,更不该逃逸,但狗主人挂出这样控诉书也系违法。

  司机撞宠物可否享受保险理赔?山东润世律师事务所刘宝纯律师表示,根据即将实施的交强险的有关规定,可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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