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老总意思偷税“冤枉”女会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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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0: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5月18日报道的“安田维修公司偷税40万元”一案日前在包河区法院宣判。 合肥市安田汽车配件公司维修分公司被控采用隐匿收入的方式偷税近40万元,作为直接责任人的该公司女会计黄某在法庭受审时一再声称自己并不知情,并坚称自己只是按照老总的意思做事而已。日前包河区法院一审宣判黄某犯有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3年至2004年6月份期间,安田维修分公司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隐匿收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法,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税款16万余元,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而黄某在担任公司会计期间,明知公司偷税,却仍按照老总的授意,开具部分“大头小尾”发票,参与偷税行为。法院认定黄某属于参与单位偷税犯罪,但所起作用较小,最终决定对她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海燕 万平 子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