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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贩受审 央视明直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1:45 法制晚报

  法院公开审理个体贩毒典型案件 涉案毒品海洛因674.66克 冰毒92.65克

  大毒贩受审 央视明直播

  于9时30分在新闻频道播出 缉毒警察有可能作为证人出庭指证被告人

  本报讯(记者 李奎)明天是“6·26国际禁毒”日,市一中院将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大案。央视新闻频道明天9时30分将对庭审进行现场直播。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央视首次对北京市法院审理案件进行全国直播。

  在明天受审的大毒贩名叫吕春明,是一名本市无业人员。今年37岁的他曾于1992年7月因强奸少女被判10年刑,2001年8月被提前刑满释放。

  与其他许多组织严密的团伙贩毒案相比,本案是一个个体贩毒的典型案件。据吕春明向警方交代,2005年10月,他和女友一起去云南瑞丽,本来想采购一批玉石回京销售,后来有人劝他不如贩一些低价毒品到北京卖,一定赚大钱。

  在金钱的诱惑下,吕春明第二天就和“线人”一起偷越边境,在缅甸境内购买了一块毒品(100克左右)。次日,他和女友便坐车回京,为避免毒品被查获,他将毒品藏在女友的胸罩内。

  据吕春明说,他回京后将毒品压碎分成小包进行贩卖,除了一部分留作自己吸食之外,剩下的不出一个月就全卖光了,他从中赚取了2万多元钱。

  2005年11月初,尝到甜头的吕春明再次经云南前往缅甸,花了5.5万元从上次进行交易的缅甸人手中买了两大块毒品和5包“麻烟”。吕春明说“麻烟”相对便宜,主要留给自己抽。

  回到北京后,吕春明便开始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2005年11月18日晚8时许,吕春明再次携带毒品到门头沟区的一家餐厅里准备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收缴毒品海洛因674.66克,冰毒92.65克。

  据了解,明天将有一名神秘证人出庭指证吕春明贩毒事实,此人可能就是将吕春明抓获的缉毒警察。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这名缉毒警察将在法庭上“隐形”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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