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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两种电热水壶产品“不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7:10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黄全权)电热水壶已日渐成为众多家庭最常见的用品,但国家质检总局25日公布的一份质量抽查结果却发出了警告:在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中,其抽样合格率仅为82.6%,其中小型企业产品的抽样合格率更低至66.7%。

  国家质检总局此次抽查的范围涉及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4个省市23家企业生产
的23种电热水壶产品。

  据了解,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输入功率不合格、耐潮湿不符合标准要求、非正常工作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结构存在缺陷、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导致在使用中易造成触电、短路等危险。

  浙江华尔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凤镇名翔电器厂因产品质量存在种种问题被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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