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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启动“执行威慑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0: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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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以解决执行难问题。

  据了解,“执行威慑机制”即是以公告方式告知被执行人,限令被执行人限期到执
行法院接受教育,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启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对被执行人采取媒体曝光、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限制投资、限制产权交易等措施,同时在网上长期予以公布,涉嫌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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