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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丢了一直没报案被盗车撞人车主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3:0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25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张伟 陈明庆)一男子丢了摩托车没有报案,没想到有人骑着这辆被盗车撞人后一走了之,这名男子不但成了被告还被判赔偿4000余元。

  2005年12月底,市民王某被一骑摩托车男子撞倒在地受伤。由于当时雾很大,王某未能看清肇事者的模样。摩托车的前牌照被撞在地上,交警部门根据现场这个被遗落的车牌,查明车主为平阴县的刘某,王某遂将刘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1万余元。

  刘某感觉很冤,因为他的摩托车早在2005年1月份就已经丢失,刘某也一直未向公安部门报案。而且发生交通事故时,刘某正在济南打工根本不知道车祸的事。

  在庭审中,王某坚持认为,即便不是刘某骑车与他发生交通事故,但因刘某是车主,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刘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余元。刘某后悔地说,早知如此,还不如丢车时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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