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骨卡喉大闹酒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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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3:2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食客在酒楼吃鱼不慎被鱼骨卡住喉咙,竟迁怒酒楼老板并索要赔偿!昨日,龙华一湘菜馆的老板乔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自己被食客“敲诈”的蹊跷事。市消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称,食客自己不慎被鱼骨卡喉酒楼可不承担责任。 乔先生告诉记者,周六傍晚两位30来岁的男顾客来到乔先生开在龙华东环二路百年公寓二楼的“喜湘逢美食城”吃晚饭。当时,两名男顾客点了两三个菜,其中有一个菜是清
一个小时后,这两位顾客又回到酒楼,并要求乔先生陪他们去医院检查。乔先生说,他们酒楼的食品都是有质量保证的,食客被鱼刺卡到并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内,所以就拒绝了食客的要求。晚上20时左右,这两名顾客带着一伙人再次来到酒楼,并出示了一张医院的检查证明。证明上显示,这名顾客不但被鱼刺卡住了喉咙,而且胃里还有个铁金属,怀疑是鱼钩。乔先生发现,他们所谓的检查证明上并没有医院的公章,于是便提出了疑问,正当乔先生拿起电话要给医院打电话时,对方上来一人,对准乔先生狠狠踢了一脚。晚上22时,这两名顾客又来了,而且带来了二十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子。他们一来到酒楼就恐吓乔先生,要求酒楼对这次事件负全部责任。乔先生见对方人多势众,便拨打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建议顾客到消费者协会进行协商,并将乔先生带回派出所,做了笔录。从派出所出来,乔先生又接到了这名顾客打来的恐吓电话。乔先生委屈地说:“酒楼每天要卖出去几十条鱼,如果顾客不小心被鱼刺卡住喉咙都要酒楼赔偿,我把酒楼卖掉都赔不起啊!” 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由于消费场所设施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等因素,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的,消费场所须承担一定的责任。这起纠纷是因为顾客自己不小心,导致鱼刺卡住喉咙,酒楼可不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