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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件涉毒案件集中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9:3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通讯员刘玉民卢小楠)记者昨天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对104件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132名毒品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值得注意的是,以人体体内携带、藏匿在物品中或利用邮政快递等隐蔽方式运送毒品的案件不断增加。

  被告人张玉于2005年5月底,指使玉应及杨杰采取人体运毒的方式,将257克毒品甲基苯丙胺,从云南省景洪市运至本市。2005年6月2日许,杨杰因体内毒品泄漏中毒死亡。张玉、玉应先后被抓获。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张玉和玉应犯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统计,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涉毒品类案件1010件1206人,分别占同期审结刑事犯罪案件和总人数的4%和3.7%。市高级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毒品犯罪仍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为主,占审结毒品案件总数的90%以上。一些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隐蔽化。“人毒分离”、“零包贩毒”等方式屡见不鲜,以人体体内携带、藏匿在物品中或利用邮政快递等隐蔽方式运送毒品的案件不断增加。

  另外,毒品消费和毒品犯罪低龄化趋势日益严重,尤其是摇头丸等兴奋剂衍生物类毒品的吸食和犯罪多有青少年参与。在本市法院审结的毒品类罪犯中,作案时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案犯,占到毒品罪犯总数的14.4%。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毒品在部分人群中泛滥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北京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涉及毒品总数量30余千克,与本市统计在册吸毒人员的吸食量有很大的出入,这表明仍有相当一部分贩毒人员尚未受到法律追究。今后,法院将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大毒枭和毒品案件主犯的惩罚力度,同时积极参与对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和防范。RJ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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