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保姆获赔一千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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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9:3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翔)年已六旬的保姆刘女士在客户家摔倒受伤,客户不愿为她治疗,被她告上法庭。近日,经通州法院法官调解,客户常先生同意赔偿其医疗费等多项费用1500元。 去年9月2日,经劳务介绍所介绍,刘女士到常先生家当保姆,照顾常先生的母亲,月工资500元。10月15日早晨,刘女士在厨房做饭,听到厕所里发出响动,赶来一看,发现常
常先生表示,他们与刘女士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时,刘女士隐瞒了真实年龄,如果知道她已经60岁,他们不会雇她的,因此不同意赔偿。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常先生和其母共同赔偿刘女士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500元。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