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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保姆获赔一千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9:33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翔)年已六旬的保姆刘女士在客户家摔倒受伤,客户不愿为她治疗,被她告上法庭。近日,经通州法院法官调解,客户常先生同意赔偿其医疗费等多项费用1500元。

  去年9月2日,经劳务介绍所介绍,刘女士到常先生家当保姆,照顾常先生的母亲,月工资500元。10月15日早晨,刘女士在厨房做饭,听到厕所里发出响动,赶来一看,发现常
先生之母王老太从便桶上跌落在地。她抱起王老太,王老太挣扎时刘女士也摔倒在地上,腰部脊柱受伤。因常家不愿带她到医院治疗,刘女士将常先生和其母告上法院,索赔6264.49元。

  常先生表示,他们与刘女士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时,刘女士隐瞒了真实年龄,如果知道她已经60岁,他们不会雇她的,因此不同意赔偿。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常先生和其母共同赔偿刘女士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500元。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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