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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饭桶”网上谩骂属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2:35 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

  晨报讯网友“老饭桶”在大众点评网上点评餐馆时使用过激性言辞,指责孔家花园“死不要脸”,对此,孔家花园将网站管理方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昨日,虹口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网友的过激言论构成了名誉侵权,因此汉涛公司应在大众点评网发布道歉声明,对其他诉请则不予支持。

  2003年9月,汉涛公司综合大众点评网上网友的点评,编辑出版了《上海餐馆指南2003/2004》,书中对上海的餐馆作了点评,并进行了前50名的排位。在被点评的餐馆中,孔家花园遭到“恶评”。一网名为“老饭桶”的网友对孔家花园宛平店评论道:“它号称‘一座有故事的房子’,见他个大头鬼,早给他弄得像乡镇企业家的屋子了;它号称‘一家有好菜的饭店’,这个死不要脸的!”

  孔家花园的经营方上海十方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称,这一点评使用了侮辱性语言,侵害了自身的名誉权,汉涛公司作为大众点评网的经营管理者,没有及时谴责和删除上述文字,对此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起诉要求判令其作出的餐馆排行榜无效,停止发售《指南》一书;在网站上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5万元。

  汉涛公司辩称,《指南》是引用网民的餐饮点评综合编辑而成,并非该公司的评论意见;至于餐馆排序,只是将网民评论较好的餐馆罗列在一起,实质只是一种索引。

  法院审理后认为,社会公众享有言论自由,但应当以他人合法权益为法律边界。“老饭桶”的网上言论已经超越了这一界限,因此构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权,被告作为网站管理方,对此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审核义务,构成不作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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