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女生遭精神病人毒手家人索赔3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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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3:0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17岁的女孩小菲(化名)在回家途中被精神病人唐有杀害。唐有被无罪释放后,小菲的父母向唐有的家人和单位索赔32万多元。昨天,房山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小菲的父母在法庭上拿着女儿的照片痛哭失声。 去年8月26日晚10点多,高二女生小菲在参加同学聚会后独自回家,结果在周口店村与住在此处的唐有相遇。唐有将小菲挟持到自家小院,然后用棍棒和砍刀将小菲杀害。唐有
据警方调查,46岁的唐有患有精神分裂症。他认为周围的人都是坏人,怀疑有特务跟踪自己。此外,他还殴打同事,并点燃了单位厂房。唐有被检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后休假在家。此后,他打骂母亲,砸坏电视,点燃被子,吓得母亲不敢与他同住。对于杀害小菲的理由,唐有说,尽管不认识小菲,但看到她就觉得两人有仇,因此就杀了她。此外,被关押期间,唐有说民警用墙打他。经再次鉴定,唐有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期间处于疾病期。警方最后认定唐有不构成犯罪。 在昨天的法庭上,小菲的母亲拿着女儿的照片泣不成声。她指责唐有的母亲洪老太和其单位并未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导致唐有行凶。已经73岁的洪老太侧身倚在椅子上,对法官的提问多数都听不清,在弄清情况后,洪老太说:“你让我赔,我哪有钱赔啊。”唐有的单位也不同意承担责任。 “你儿子有病就不应该放出来。”休庭后,小菲母亲气愤地指责洪老太。洪老太为难地说:“我也知道孩子把人杀了,谁的孩子谁不疼啊,但我的确没钱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