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招调工须有劳资员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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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5:40 深圳特区报 | |||||||||
宝安区将不定期举办招调工劳资员培训班 企业办理招调工须有劳资员资格 【本报讯】(记者朱良骏通讯员张省豪)记者昨日从宝安区劳动局了解到,针对今年我市招调工的政策变化,该局从6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不定期举办招调工劳资员培训班
由于今年招调工政策变化较大,招调工业务的政策性、专业性比较强,宝安区劳动局计划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20日,首期劳资员培训班在桃花源开班,120多家企业的劳资员参加。来自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专家从核准入户条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限制、新增加职业工种和企业纳税等招调工新政策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据悉,企业办理招调工业务的劳资员参加培训后,由区劳动局颁发《劳资员资格证》。目前,宝安共有600多家企业申请了招调工立户,预计全年立户数为1000至1500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