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错过办理收养登记时间 如今入户成为难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7:13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丽)8年前,一对老夫妻在南宁市北大立交桥下捡到一名被遗弃的女婴,一把屎一把尿地将孩子拉扯大。2003年,还没来得及给孩子办完入户手续,孩子的养母突然生病,撒手西去。如今,孩子该上小学了,却因为错过了办理收养登记的时机,如何入户成了难题。 黄女士的父母是原南宁市木器厂的退休职工,老两口独自居住。1998年的一个傍晚
眼看小琦长到3岁,该上幼儿园了,但因为小琦没有户口,附近的学校都不肯接收。为了给孩子及早报名上学,黄母四处打听如何给捡来的孩子入户。当时,与黄女士父母同住一栋楼的一户人家,也抱养了一个婴儿,在单位开了证明,到民政局办得了收养登记证,便顺利入了户。黄母便去单位计生办打听入户手续,单位也同意给开证明。黄母便回家准备材料去了。 黄父年迈耳聋,家里家外的一切事宜都靠黄母一人打点。其间,黄母得了一场重病,还没来得及交代儿女办理小琦入户的事,便扔下老伴和儿女离开了人世。自此,小琦入户的事也被搁置了下来。黄母走后,黄父无力照顾小琦,便把小琦送到横县的亲戚家寄养。 今年,小琦快满9岁了,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入户的事再次被提及。这一次,黄父把入户一事托付女儿帮办。可是,黄女士跑了父母原工作单位、辖区派出所,还跑了民政部门,都没办得户口。 记者向黄女士父母原来的工作单位咨询,分管户籍计生的老杨告诉记者,老黄夫妇身体本来就不好,好心收养了一名弃婴,辛苦把小孩拉扯大,确实不容易,“关于给孩子上户口,老黄妻子找过我几次,我们单位是同意给开证明的,但老黄妻子去世后,就没见她的家人送来材料。” 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收养登记的李女士告诉记者,为了让那些得到收养的弃婴办理户口,2003年,区公安厅、计生委、司法厅和民政厅联合下文,在2003年内办完收养登记,然后凭借收养登记到派出所入户。因为黄女士的父母错过了办理收养登记的时机,已经不能再办理相关手续了。记者把情况转述给黄女士。黄女士失望地说:“小琦入不了户,就面临着上不了学的窘境,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编辑:王香菊作者:李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