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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将责令其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05 潇湘晨报

  本报讯本报6月25日A4版《还未开工就已验收?》的报道,引起了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10时许,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华宫大厦物业办公楼进行了检查,消防支队宣传科负责人表示,经检查,华宫大厦物业办公楼确未经过消防验收。

  昨日上午10时许,消防支队技术科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华宫大厦物业办公楼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后,他们表示,2005年3月只验收了华宫大厦主楼,并没有验收其物业办公楼
。消防支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2005年3月18日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其中显示:“工程名称”为“华宫大厦”,“使用性质”为“住宅楼”。

  对此,消防支队宣传科负责人说,根据消防法规定,没有经过消防验收的建筑属违法建筑。根据法定程序,消防部门将在两三日内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华宫大厦物业办公楼的项目负责人。记者 李志宏 实习生 王和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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