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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个安全隐患 就别“揽活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5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以前是工程出了安全事故要扣建筑公司安全许可证,现在是有安全隐患也要扣。记者昨天从朝阳区建委主办的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中了解到,如果在施的工地有3个以上安全隐患出现,市建委就要暂扣这家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其在北京市场的招投标活动。

  据介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五大伤
害”,占事故总数的95%左右,尤其是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占事故总数的60%以上。市建委施工安全处处长陈卫东告诉记者,目前市建委正在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检查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临电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等,这些问题给施工人员造成巨大生命威胁。

  “为了防止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市建委将‘防事故’延伸到‘防隐患’。”陈卫东说,“今后如果一家建筑公司在施的工地有三个以上安全隐患出现被责令整改,或者一家公司有一个工地出现了两次安全隐患被责令整改,就要暂扣这家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其在北京市场的招投标活动。”RJ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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