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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讨工资未果 堵门放火烧会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2:27 法制晚报

  工人讨工资未果 堵门放火烧会计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讨要工资未果,年轻建筑工人崔某一气之下将装满烯料的瓶子摔碎在会计的房间里,电炉点燃烯料后将房间内的会计等两人烧伤。今天记者获悉,通
州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3年。

  去年11月21日下午,河南籍建筑工人崔某来到所在的建筑公司,向公司会计康某索要单位一直拖欠的工资。遭到拒绝后,崔某一气之下,回到宿舍找出几瓶烯料,再次来到会计康某的房间,然后用桌子把门顶上,拿出玻璃瓶往地上一摔。

  当时,正在使用的电炉点燃了烯料,将康某和王某烧伤。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为,崔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在索要工资未果后,在明知房间内正在使用电炉的情况下,故意将装满烯料的瓶子摔碎在地,致房屋内人员被烧伤,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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