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初恋情人相见抑郁症加重 亲属状告牵线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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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3:30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记者 朱俊骏 实习生 秦牧秋)十年前,他们是一对情侣,但因种种原因,两人没有结合在一起,女方为此落下了“相思病”,得了抑郁症。多年之后,女方难耐相思,通过男方的哥哥,终于再一次见到了梦寐以求的情人。但见面后,她的抑郁症却更为严重,多次产生自杀的行为。为此,女方的家属要把男方的哥哥告上法庭。难道“热心人”也得承担责任?
今年36岁的小丽是南京人,10年前在一家企业上班时,与该企业20出头的仓库管理员张枫相恋,但遭到父母的激烈反对,一是年龄相差太大,二是张枫是农村户口,“配不上他们的女儿!”小丽只好“终止”了与张枫的恋情,但从此之后,小丽好像变了个人似的,郁郁寡欢,沉默少语,到了30岁也没有谈恋爱结婚,把她的父母给急死了,送到医院检查,小丽原来得了抑郁症。从此,她的父母不再逼着她嫁人,一切由她随性而为。 但是单身的小丽却念念不忘初恋情人张枫。今年4月份,小丽逛街时巧遇张枫的哥哥,一打听,原来张枫多年前就已经在南京成家落户。回家后,小丽对张枫愈发想念,原来自己想念的情人就在附近。于是,她频频打电话给张枫的哥哥,希望能安排跟张枫见面。耐不住小丽的哭求,张枫哥哥只得答应,安排在一家茶馆让他们见了面。 但是,自己想念的张枫已经不是以前的张枫了,他已经有妻儿有事业,家庭很幸福。面对小丽的痴情,张枫非常冷淡,坐了20分钟不到便借故匆匆离开。小丽的病情一下子加重了,回家后曾多次自杀,幸亏家人发现及时,阻止了悲剧的发生。 小丽的家人认为小丽病情加重,原因在于张枫的哥哥,于是昨天,他们来到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想起诉张枫的哥哥,要求他来承担小丽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但是律师却告诉他们,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小丽是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张枫哥哥是出于好心,自始至终没有侵权行为的发生。(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