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销毁百台废汽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4: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记者李斌)昨日从市交管局传来消息称,今日上午,我市将进行一次大规模报废汽车销毁活动,销毁地点为青羊区黄田坝一报废汽车回收点内。据悉,此次销毁活动由省市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透露,此次销毁的报废汽车中,一部分是车主明知车辆已经报废心存侥幸冒险上路而被交警查扣的。还有一部分是即将报废的客车流入市区城乡结合部或偏远农村从事营运而被交警查扣的。 交警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车主应及时向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或申请办理延缓报废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车辆管理部门将注销其档案,公告该车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在道路稽查中,发现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将会责令车主办理注销登记,送回收企业予以解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