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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烧烤罚3000周五开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5: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汤洋)本周五,沈阳市整治露天烧烤行动将进入实质性整治阶段。

  在城区内继续从事露天烧烤行为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整治通告发到业户手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各区政府已组建联合执法队,正向相关经营单位和业户派发专项整治通告。

  通告明确禁止在沈阳市城区内从事露天烧烤行为,违反通告在城区内继续从事露天烧烤行为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暴力抗法或拒绝、阻挠、妨碍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时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是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东陵、于洪和浑南高新区城区部分。

  整治之前执法先培训

  为配合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方面对参与此次整治活动的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内容包括:沈阳市关于取缔露天烧烤的通告要求,专项整治活动涉及的法律依据和执法文书,如何应对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等。

  实行区域轮换检查

  沈阳市还划分3个检查区域,分别是(1)和平、沈河、铁西;(2)皇姑、于洪;(3)大东、东陵、浑南城区。

  同时,组成3个检查小组,将以3天为一个周期,实行区域轮换检查。检查小组每日检查的街路至少达到本区域街路总量的40%,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区城管办下达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如有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通告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沈阳市环保局024-2484196224859072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24-2251680122516802

  本报周五带读者体验整治露天烧烤

  晨报讯(记者汤洋)你想知道执法队员怎样整治露天烧烤?

  本周五(30日),各区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第一天,本报和相关执法队员将带领读者现场体验整治全过程。

  今日起,凡年龄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的读者,均可报名参加此次体验活动,本报将选出10人,参加体验活动。

  周五下午,相关执法队员将对前去体验的10名读者进行相关培训,晚上,将带领10名读者去整治露天烧烤的现场进行体验。

  报名电话:024-8626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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