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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眉不成长个疤模特获赔9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6: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今年23岁的任丽(化名)家住内江城区。去年底,她到当地一家美容店接受洗眉美眉服务,不料容颜未美反而毁了形象,愤怒的任丽遂将美容店老板告上法庭,讨要说法。昨日,任丽获得了9000多元赔偿。

  任丽从事时装表演等工作。2005年12月2日,经朋友介绍,她到当地人王欢(化名)经营的美容店接受洗眉美眉服务。不料,洗眉美眉两天后,她的眉毛部位出现了疼痛、红肿等
不适症状。任丽急忙来到王欢处,要求王进行处理。见此情况,王立即想尽办法,对任的眉毛部位进行了上药等后期处理,但由于美容店技术条件的限制,最后造成任的眉弓软组织坏死脱落,并产生了一块增生性瘢痕。

  本为美容结果却毁了容,令任丽十分气恼。事后,任多次同王协商,要求给予损害赔偿,但均遭拒绝。今年3月,任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任拿到伤残鉴定结论后,又以消费者身份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后仍无结果。4月30日,任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美容店老板王欢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王欢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0000余元。

  6月20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尽管王对任在其美容店接受洗眉美眉服务受伤的事实没有异议,但仍然拒绝赔付,并以任丽事后未及时到医院就诊而扩大了损失等为由,要求法院驳回任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王欢作为美容业务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由于其过错侵犯了任丽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6日,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由美容店老板王欢赔偿任丽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9200元。 赵春来记者田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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