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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广告请市民纠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6: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陈新坦通讯员吴雷)户外广告不得单独使用外语,中外文“混合”广告要以中文为主。今天市文明办、市外办和工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掀起规范外文标志户外广告活动,市工商局同时公布了14部纠错举报电话(其中,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12315、市工商局广告管理处:85730718),请市民纠错。

  近期工商部门组织检查发现,在沿海一线、商业繁华地段以及一些外国人居住和活
动相对集中的区域,企业利用户外场所等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发布户外广告的问题较多。工商部门对已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100多块户外广告进行了规范纠正,查处违法户外广告案件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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