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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达第八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6:5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赵成新 通讯员黄亮斌)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局获悉,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长株潭三市环境同治目标,省人民政府批准下达了全省第八批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共计14个,其中包括省政府办公厅主动要求列入的9台锅炉实现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是对相关污染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治理,对未能在
限定期限内完成治理的,政府可强令排污单位关停和取缔,因而这一制度是目前很有效的环保执法手段之一。省政府已先后下达了七期限期治理项目,共计307个,其中绝大多数已经完成,对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这次省政府下达第八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主要是:长元人造板厂整体搬迁,长沙铬盐厂铬渣无害化处理,株洲冶炼集团外渣场环保整治、重金属废水处理与零排放,株洲化工集团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株洲选矿药剂厂总废水处理、黄药包装尾气治理,湘潭钢铁集团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技术改造和省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一医院、留芳宾馆等23个单位50台锅炉燃煤改烧清洁能源。省政府要求所有治理项目要在2007年底全部整治到位。

  省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次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中,省政府办公厅积极做全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表率,主动提出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办公厅所属的9台燃煤锅炉改造,杜绝燃煤污染,为改善省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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