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无记录不准向患者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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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7: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臧继全丁森记者倪秀萍) 凡病历上没有记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患者费用;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昨天市卫生局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再动员会上,该局局长陈天明表示,医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控制医疗费用。 陈天明表示,今年,我市各医疗单位要继续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包括要加强抗菌
(编辑暴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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