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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无记录不准向患者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7: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臧继全丁森记者倪秀萍) 凡病历上没有记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患者费用;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昨天市卫生局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再动员会上,该局局长陈天明表示,医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控制医疗费用。

  陈天明表示,今年,我市各医疗单位要继续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包括要加强抗菌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滥用抗菌药现象;核定各项医疗服务成本,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病历记录与收费清单核对制度,凡病历上没有记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患者费用。同时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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