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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死刑案件庭审将全程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8:47 东方网-劳动报

  弥补庭审笔录作为唯一记载方式的不足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高远)记者昨天获悉,上海高院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对重大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进行录像的通知》,《通知》规定,上海高、中院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庭审时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关于对重大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进行录像的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上海高、中级法院必须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和原审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的二审案件的庭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弥补庭审笔录作为反映法庭审理过程唯一载体的不足。

  据悉,这是上海高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最近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而采取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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