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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医疗美容的"卫监七号行动"下月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10 石家庄日报

  重点查处无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

  本报讯(记者王丽强)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获悉,7月1日起,我省卫生监督机构将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卫监七号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和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

  此次行动将把擅自开办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执业范围开展医疗美容工作等行为作为整治重点,主要内容包括: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对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医疗美容机构以及未取得相应行医资格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人员,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进行行政处罚;规范医疗美容执业活动,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不得超出核准登记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主诊医师资格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医疗美容机构中的执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严格落实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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