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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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1: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晓颦)从今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范围有了调整,除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仍执行原有的工伤政策和规定外,其他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畴。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部门获悉的。 近日,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转发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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