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汕特油票纠纷解决却找不到投诉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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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1: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纠纷已解决,却找不到投诉人!记者近日在龙湖区消委会获悉,在汕特石化公司承诺让持该公司油票者以“票换卡”(见本报6月16日第5版报道)之后,竟有三个投诉人无法联系上。该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呼吁,消费投诉人要时常和消委保持联系,以便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 据了解,在去年底汕特石化公司宣布过期未到该公司指定地点换成油卡的油票作废
石化公司公开作出此项承诺后的第一天,龙湖区消委会就开始通过投诉人留在消委会的电话逐人通知。但到目前,19个投诉人中只有16人能联系上,并把油票拿到加油站换成油卡。而今年1月20日第一个到消委投诉此事的廖先生(持有油票200升)、持有油票1100升的刘先生等三人,当龙湖区消委会的工作人员拨打他们提供的手机或固定电话时,不是空号,就是没人接听,至今仍没法联系到他们。 据了解,消费者把要投诉的问题反映到有关部门之后就“失踪”的现象,在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并不少见,有的则和被投诉方私下和解后才“失踪”。这造成了有关部门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的被动。 龙湖消委有关负责人说,消委会作为和人们生活关系紧密的社团组织,在工作上有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也为很多部门关注和监督;消费者把消费纠纷投诉到消委会之后,在未结案之前,无论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是否已就有关纠纷私下达成和解,都有义务把情况及时和消委会沟通,时常和消委会保持联系,使消委会及时掌握事情的进展,最终对问题的处理有一个完整的结果。他希望“油票案”中至目前尚未能联系到的投诉人能尽快主动和龙湖消委会联系,以使事情尽快处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