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葛持刀行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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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3:20 法制晚报 | |||||||||
因感情纠葛持刀行凶 杀害昔日恋人 一男子获死刑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见分手不久的恋人与自己的同乡、好友恋爱并怀孕后,29岁的外地来京人员唐胜平将昔日恋人杀害。
记者上午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18万元。 唐胜平与殁年21岁的李某曾是一对恋人,2005年6月,两人分手后,唐胜平的同乡、好友宋某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后唐胜平得知李某与宋某建立恋爱关系并怀孕,便怀恨在心,起意报复杀人。 2005年11月20日15时许,唐胜平到本市丰台区李某暂住的出租房内,持事前准备的菜刀砍、击李某头、颈等部位数刀,造成李某死亡。 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与唐胜平恋爱关系中断后,重新选择自己的恋爱伴侣是其合法权利,唐胜平竟迁怒于被害人,在明知被害人已怀孕的情况下,仍持刀将其杀害,且犯罪手段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