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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外出请吃龙虾 抢劫轮奸歌厅小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3:31 法制晚报

  谎称外出请吃龙虾 抢劫轮奸歌厅小姐

  本报讯 (记者 李奎)歌厅小姐马某被客人以请吃龙虾为由骗出后,不仅没吃到龙虾,反而遭到抢劫和轮奸。记者上午获悉,实施犯罪的陈某和董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005年7月5日凌晨1时许,陈某和董某找到马某,以请吃龙虾并送其回家为名,开车
将马某骗出歌厅。

  在行驶中,陈某和董某原形毕露,采用暴力手段将马某身上的两部手机以及400元现金抢走。当车行驶到海淀区西二旗一马路边时,陈某和董某停下车并用语言威胁后,轮奸了马某。

  当月月底,陈某和董某被警方一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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