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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追踪:面对“1元纠纷” 警方无权强制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律专家说,市民的希望与法不符

  本报讯记者童雯霞、实习生邓琼报道:“1元纠纷”余波未平。面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1元纠纷”,不少读者希望:警方能不能照顾大众的利益,强制司机开车或强制当事乘客下车,先完成这趟运营?

  从事法律工作的多位专家对此明确表示:警察无权这么做。《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律师认为,由此可见,警察并没有调处民间纠纷的法定权力和职责,如果纠纷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威胁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等则可以拨打110报警。

  这宗因BB车而起的“1元纠纷”,实际上警察到场并没有解决乘客究竟是否要为婴儿车付费,也没有解决在未付车费时公交司机能否“罢驶”这一核心问题。律师认为,警察没有采取这一措施,可见双方的纠纷已经超出了警察的职责范围;如果双方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警察可以当即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离开或将其带回派出所。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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