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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查处网吧违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5: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欢欢血案”发生后(见本报25日报道),引起社会各界重视,事发当晚,阆中市文化局扣押了“新天地网吧”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对该网吧作出“立即停业整改”的决定。昨日,记者从阆中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已着手此案的调查。

  文化局加强网吧监督检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阆中市文化局,一份“情况汇报”摆在文化稽查大队长罗廷书的案头。罗廷书告诉记者:“暑期将至,学生放假,文化稽查大队在进一步调查‘6·23’事件的同时,安排了在本月底之前,分期召开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会议,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查处网吧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鉴于阆中市个别网吧老板存在通宵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留宿过夜的现象,阆中市人大、政协将此列为重要提案和议案,并责成相关部门纠正上述行为。

  电信局零点断网有苦衷

  事发当晚,工商部门拉网检查“黑网吧”的“零点行动”中,发现“家家网吧有娃娃”。那么,零点过后网吧由谁管?阆中电信部门是否“零点断网”呢?阆中市文化局副局长向朝忠接受采访时,提供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06年6月1日的“关于对营业性网吧实行零点断网的函”,函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对全市城乡网吧实行每日0时至8时停止信息源接入服务。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阆中电信公司副总经理杜自强,为何在“零点行动”中没有“断网”呢?杜总说:“一方面,我们要配合文化局停网,但网吧对我们的压力也比较大,因为签订入网协议时,我们是24小时为用户提供服务,网吧也是我们的用户,这样网吧业主就有意见。”

  检察院27日着手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阆中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欢欢血案”在阆中影响较大,尽管国家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但在实际中,网吧“问题”也不少,这是一个全社会关注的话题。检察部门的介入调查,主要是调查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按照《条例》执行,在实施中有无渎职的行为。这位负责人说,检察机关于27日正式着手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在阆中某医院看望了接受治疗的欢欢,记者了解到,欢欢经医院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熟睡中的欢欢面色红润,守护在身旁的妈妈万分感激媒体的呼吁。阆中环保局领导看望了不幸的孩子,并向其资助1000元。欢欢的同学、妈妈的同事、朋友纷纷向母子俩伸出了援助之手。欢欢妈妈表示,对于欢欢受伤一事,她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约记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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