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千元酬金失主领回梅花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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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8:0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三亚6月28日电 (记者张杰 特约记者孙清)“护鹿本是高尚行为,但如果是为了索酬而私留梅花鹿,那就不对了”。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委会新开田村民以梅花鹿换得了千元酬金,不少市民质疑这种行为。 25日上午,在三亚市凤凰镇机场路上,水蛟村委会新开田村民捕获一只“迷路”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村民为获相应“酬金”,拒绝将鹿交给赶来的三亚市动植物保护
据了解,几天前,这头刚割过鹿茸的梅花鹿生病了,鹿场用一辆小货车将它运往天涯镇治疗,由于疏忽,车后门没有关紧,车到凤凰镇机场路口附近时,梅花鹿逃走了。 对村民以梅花鹿换得了千元酬金的行为,三亚市民许先生说:“村民的做法实在不该,为了私己之利而没有及时将梅花鹿交给政府相关部门,村民显然将好事变坏事了,实在不可取。”三亚市动植物保护站站长林贵生说:“多年以来,三亚有很多市民捕获到了国家级及省级保护动物,都是主动报告。象新开田村民为索要酬金而私留梅花鹿行为,我还是第一次碰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