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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错户型图 开发商赔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23:0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石岩)售房时将户型图贴错,朝阳“康城花园”的开发商北京银信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购房者张小姐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银信兴业房产公司赔偿张小姐5000元。

  张小姐起诉称,2004年6月15日,她与开发商北京银信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其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
路康城花园的一套房屋。合同附件是一房屋平面图,按照平面图户型设计,其地下室中标明有储藏室。

  2005年3月6日,开发商销售部函告她说:除交房日期推迟外,由于工作疏忽,将其他房号的户型图贴于张小姐的合同中,即原平面图中标明的储藏室根本不存在。

  2005年4月18日,开发商再次致函,称对于贴错户型图的过失表示歉意,并愿意承担不超过5000元的经济补偿。对此,张小姐立即表示不能接受。

  由于双方就此问题的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因此张小姐起诉到法院称,开发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现其擅改户型,已造成自己对该房屋使用功能上的缺失,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她希望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储藏室面积缺失的直接损失29359.31元,即房屋单价5061.95元乘以套内面积5.8平方米。

  开发商则表示,这不是设计上的变更,只是当初销售房子时贴错了户型图,因此愿意给5000元的补偿。

  经过法院审理,张小姐的主张没有得到完全支持。法院认为,开发商因工作疏忽,将其他房号的户型图错贴于张小姐的合同上,致使其在签合同时不能正确了解该房屋户型及使用功能。现房屋已经交付,张小姐并不主张退房,而该房屋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基本相符,张小姐的赔偿要求,法院不能支持。

  宣判后,张小姐表示服从判决,被告则表示回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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